有关项目起草单位:
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(国标委发〔2021〕19号)和2021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(国标委发〔2021〕23号)要求,现将其中磨料磨具领域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(见附件)转发你们,请抓紧落实,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,按时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。为此,特提出以下要求:
1.尽快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,并由标准起草牵头单位将工作组名单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至标委会秘书处。
2.根据计划要求,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,合理安排工作进度。建议进度如下:
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标准草案稿,报标委会秘书处初审;
2022年1月上旬召开工作组会议,讨论标准草案稿,初步确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内容;
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,发送委员及有关科研、生产单位和用户征求意见;
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标准送审稿,并将送审材料报至标委会秘书处。
附件:2021年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(磨料磨具领域)项目汇总表
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2021年9月3日